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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规范使用业余无线电台(站)的提醒》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5-11-07 15:13:50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北京地区各业余无线电团队:


近日,我们接到部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反映,顺义区等地存在使用438.5MHz播放相声、音乐等与业余无线电通联无关的内容。


根据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7号),业余无线电台只能用于相互通信、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,并在业余业务频率范围内收发信号,不得用于谋取商业利益。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,业余无线电台可以与非业余无线电台通信,但通信内容应当限于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直接相关的紧急事务。未经批准,业余无线电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第七十二条,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严重后果的,吊销无线电台执照,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:(一)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台(站);(二)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,传播、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;(三)擅自编制、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。


请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遵守法律法规、规范使用业余无线电台(站),共同维护首都无线电波秩序!


北京无线电协会

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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