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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放开未成年人业余无线电设台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4-03-27 16:42:16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
北京地区各业余无线电团队、各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:

 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7号,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现将放开未成年人设置、使用部分业余无线电台限制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严格按照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规定,未成年人可以设置、使用工作在30-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具有核准代码的业余无线电台。

二、 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,其监护人携带身份证,以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页照片到协会办理,若户口不在一起的请监护人携带身份证,到协会填写承诺书办理未成年设台。

三、 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指导监督申请人认真执行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并承担所有违规违纪的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北京无线电协会

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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